据奥莱领秀传媒消息:4 月 27 日,首创钜大发布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据公告,首创钜大已通过国寿投资(该计划的受托人)安排成立该计划。该计划为一项名为 ” 国寿投资—首创巨大奥特莱斯第一期资产支持计划 ” 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该计划将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受益凭证。
在该计划下,恒盛华创(该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将对重庆首钜奥特莱斯(首创钜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和昆明首创奥莱(首创钜大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提供贷款,而恒盛华创据此享有的债权等权利、权益将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该计划实现证券化,以为首创钜大的营运和业务发展筹集资金。


而首创钜大的该等物业(即重庆奥特莱斯及昆明奥特莱斯)以及相关收入将被抵押、质押予国寿投资,为重庆首钜奥特莱斯和昆明首创奥莱对国寿投资在该计划下所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就该计划而言,首创钜大、首创集团及国寿投资已订立增信安排协议,期限与该计划一致,据此,首创钜大将为该计划提供增信安排,包括为重庆首钜奥特莱斯和昆明首创奥莱对国寿投资所负债务的本金和利息等款项的兑付提供差额支付,而首创集团将就差额补足承诺向国寿投资提供担保。
该计划不涉及首创钜大的资产出售或内部重组,该等项目公司仍然为首创钜大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继续并入首创钜大的财务报表中。
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恒盛华创(首创钜大的全资附属公司)、首创钜大与首创集团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其内容有关首创集团就该计划向国寿投资(该计划的受托人)提供增信安排协议项下所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恒盛华创(该计划的原始权益人)须根据委托保证合同项下首创集团所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总额按 0.7 厘的年利率支付担保费予首创集团。
于本公告日期,首创集团为首创钜大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首创集团为首创钜大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1)首创集团透过提供担保向首创钜大提供财务资助;及(2)恒盛华创根据委托保证合同向首创集团支付担保费构成首创钜大的持续关连交易。
首创钜大董事会认为该计划将成为集团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渠道,而由于该等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仍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因此集团将继续享有该等物业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因该计划而产生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支持集团的业务营运及发展。
据悉,恒盛华创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首创钜大的全资附属公司。其为首创钜大商业管理平台,为首创奥莱项目提供商业管理服务。
首创集团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拥有的国有企业,且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首创集团拥有环保、基础设施、房地产及金融服务四大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