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有关乔丹体育起诉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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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起诉电商平台事件
一审判决
此前,因认为世纪卓越公司、亚马逊卓越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耐克公司出品的“Air Jordan"系列鞋过程中使用“乔丹”中文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乔丹体育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0万元。
然而,乔丹体育的主张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书显示,2019年12月27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对关于涉案行为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维持原判
由于不服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针对原告的指控,两被告辩称世纪卓越公司在亚马逊中国网站上销售耐克公司出品的“Air Jordan”系列鞋使用“乔丹”字样,是基于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品牌代言及其姓名权授权,这是一种正当使用的行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最高院在先判决的认定,自1992年起,我国多家媒体报道迈克尔·乔丹时,均以“乔丹”指代其姓名。迈克尔·乔丹就中文“乔丹”享有在先姓名权。耐克公司则通过代言协议,在产品中使用“乔丹”文字具有合法的在先权利基础。
最后法院指出,由于乔丹体育商标注册存在一定权利瑕疵,所以在他人合法行使“乔丹”在先权利的范围内。
02
乔丹体育品牌重塑
今年以来,除了放弃已被撤销的商标外,乔丹体育在官网和品牌宣传上都在升级,希望摆脱商标纠纷所带来的阴影。部分乔丹体育的店铺形象已经发生改变,“乔丹体育”字样有所缩小,还出现“QDSPORTS”或“BREYOUNDYOURSELF”等全新字样。产品设计方面,也突出了“质燥”产品,部分服装的外观标识变更为“BUN+”、“TEAM”、“SHOT”、“YOUTH”等系列字样。
2020年8月,乔丹体育发宣布,已收购茵宝品牌中国市场的所有业务和知识产权。这无疑也乔丹体育通过收购成熟品牌来拓展营收渠道、乔丹体育收购茵宝中国的股权及大中华区的品牌知识产权,加大力度进行正规品牌运营的态度。同时,乔丹体育也会加快转型的步伐,彻底改变形象,实现品牌重生。